
新华社,北京,9月4日。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以严重违反了李·温隆的纪律和法律,案件是该党领导人的前成员和尤恩南省人民大会委员会的副局长。
调查后,李·温隆(Li Wenrong)失去了目标和信念,出卖了他的原始使命,实施了党中央委员会的决策和扩展,以发现和做出改变,未能履行全面和严格的政党管理的基本责任,并防止组织审查;违反了中期八条法规的精神,被接受的盛宴可能影响官方职责的公平履行并在健身中组织旅游活动,并以违反法规的公共资金支付的有组织的宴会;该组织的原则是提案ATED,并向其他人提供帮助,以推进和工作;失去了诚信的底线,公认的礼物和现金违反法规,使用权力或影响力为亲戚的商业活动提供援助,并从事权力和性交易;有关尚未披露的公司维修的泄漏信息;贪婪被扩大,使用了公共权力来利用个人利益,与企业拥有的,从事权力和货币交易的碰撞,利用其职位为他人赚取收入,从事合同项目,业务运营,项目批准等,并非法接受大量所有权。
李·温隆(Li Wenrong)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诚信纪律,工作纪律和生命纪律,这阻止了严重侵犯义务和怀疑的贿赂罪,并且在中国共产党的-18国民大会之后没有限制或辞职。自然是严重,效果不好,必须认真对待。 Alinsunod sa“ Mga Regulasyon Sa Chisiplina ng Partido komunista ng Tsina”,“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刑罚法”,“中国行政刑罚法” ng中央委员会帕拉·萨(Para Sa Sa)ng pag -inspeksyon在中央委员会的中国政党NG Komunista党,决定将Li Wenrong驱逐出该党;国家监督委员会将把他从公职中造成。结束他作为云南省第11届大会代表的资格;没收他的非法收购;将其可疑的刑事问题移动以根据法律进行审查和起诉,并将所有者一起移动。
(编辑:Niu Yong,Yue Hong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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